大部分人都以为,一旦拿到美国公民身份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即使有点什么事,起码不会失去身份。这种说法基本正确,因为美国历史上确实很少把一个公民的身份吊销(denaturalization)。但是少并不等于没有,今天就先说一个这两天的案子,再谈谈到底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这种事。
4月17号,51岁的Fosia Abdi Adan被联邦法庭吊销了公民身份。不久前,她的老公和两个孩子也被取消了公民身份。
Adan是索马里人,2001年走了大运,赢了抽签绿卡。
抽签绿卡允许家属一起移民,于是她就把老公和两个孩子一起办了绿卡,后来又申请公民,也被顺利批准了。
但是有个问题,这个老公是假的,跟她没关系。两个孩子也是冒充的,其实是她的表兄弟。索马里这种乱糟糟的地方,伪造身份估计不难,所以成功骗过了移民局。
如果他们就这样踏踏实实过日子,估计一辈子也不会被发现。
但是2010年,这个”老公”开始给他真正的老婆,一个也门人,申请绿卡。这下让领事馆的人员起了疑心,顺藤摸瓜,才发现从一开始就是造假。
即使在这种显而易见的情况下,取消公民身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从调查到起诉,前前后后用了8年时间,一直到2018年才由法院判决。
1979年以来美国公民被取消身份的,也就区区100多人,而且大部分是纳粹党徒或者恐怖分子。维基百科有一个清单,其中还包括一个中国人,同时嫁给两个男子,还有点别的事,大家自己去看好了: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denaturalized_former_citizens_of_the_United_States
DailyCaller的报道中还提到,川普上台之后司法部开始重视这类案子:
- 今年二月份,司法部要求法庭取消一个苏丹移民的公民身份,因为他利用自己是伊斯兰美国救济机构负责人的身份,给境外的恐怖组织提供经济资助。此人最初以学生身份进入美国,后来通过抽签绿卡移民成功。
- 二月底,司法部指控了五个已经定罪的性侵儿童犯,因为他们在公民申请中隐藏了自己的犯罪历史。这五个罪犯住在加州,德州,马里兰和北卡,分别面临公民身份被吊销的诉讼。
- 去年九月份,两个来自巴基斯坦和一个来自印度的移民面临公民身份被废除的命运,因为他们申请公民的时候使用了假身份,目的是隐藏过去曾被遣返的事实。
这里列举的13个人,和每年70多万人宣誓成为公民相比,可以忽略不计。而且这些人都不冤:支持恐怖组织,性侵儿童,伪造身份等等。但是和历史数据相比,还是比较客观的。(原文:http://dailycaller.com/2018/04/17/feds-strip-us-citizenship-from-somali-diversity-visa-winner/)
有必要说几句抽签绿卡。美国每年会拿出5万个名额,从世界各地随机抽取移民,他们拿绿卡很容易,而且比一般的高科技移民要快很多。但是抽签绿卡到底对美国有什么好处?没人知道。
最近通过抽签绿卡移民美国的人里出了恐怖份子,另外还不断有各种罪犯,所以让这个饱受诟病的项目成了众矢之的。川普想把它砍掉,把省下的五万名额给了高科技移民,但是这个建议被民主党百般阻挠,最后在共和党建制派的妥协之下又不了了之了。
民主党支持抽签绿卡是有道理的:抽签绿卡对学历和技能基本上没有要求,全凭运气,所以进来的人里有一大批没有什么谋生技能,再加上语言不通,所以很多人必须依赖政府福利。而只要吃福利,几乎就是民主党的铁票。为了选票,民主党是绝对不在乎是否对国家有利的。
那共和党为什么不敢动手砍掉抽签绿卡?共和党建制派的软骨病不是一天两天能治好的,别说抽签绿卡,就是非法偷渡他们都不敢大声指责。因为民主党和左派媒体会把一切反对的声音称为反移民,甚至种族主义。最近20年建制派都认为在非法移民方面妥协会换取西裔选票,事实证明纯粹是白日做梦。哪怕2016年川普高举建墙的大旗大获全胜,也没有唤醒建制派。他们不想承认,即使是墨西哥来的合法移民,也反对偷渡!圣地亚哥北边的小镇Escondido,55%的西裔居民,不久前宣布,支持联邦政府,状告加州庇护非法移民的法案。橙县和圣地亚哥县也都投票通过加入司法部的诉讼。
这个说来话长,有时间单独写一篇。
回到公民的问题,在什么情况下美国政府会取消一个人的公民身份?
首先,在美国出生的人不能被取消公民身份,除非自己放弃。
那么通过归化(Naturalization)成为美国公民的,有几种不同的情况,比如:
- 成为公民之后的犯罪,基本不会面临身份被剥夺的危险,但是也有例外(见下);
- 成为公民之后,五年之内,如果有叛国行为,比如加入纳粹党或者基地恐怖组织,可以被取消公民身份;
- 成为公民之前的欺诈和犯罪行为在申请过程中被刻意隐瞒;
- 通过参军获得公民的,被军方dishonorably discharged;
- 拒绝去国会作证等等。
虽然可能性微乎其微,纯粹从好奇的角度看,假如真的被取消公民身份,接下来怎么办?
理论上讲,有一种可能是保留绿卡身份。但是事实上,能到公民被取消的程度,就不会是小问题,所以基本上就是遣返。
但是这里又有一个问题:中国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国家之一,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其他国籍,则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前中国公民,后来取得美国国籍,但是又被美国政府取消公民身份,那么美国其实不能遣返他/她,因为这个人已经是一个没有国籍的人(Stateless)。既然理论上不能遣返,那就只能保留绿卡身份,难道中国的政策不经意间起到了保护作用?
对于这种百年不遇的情况,真实案例很少,维基百科列举的那一个例子不知道最后怎么处理的,也有可能得到中国政府的特许。等我哪天碰到法学专家再仔细讨教。如果哪位读者了解,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