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烈烈的李晓江教授案尘埃落定,判了一年缓刑

去年五月份,“迁人/计划“李晓江教授被埃默里大学开除,实验室被关闭,低下硕士博士没有着落等等,闹得沸沸扬扬。

今天,米国司法部发布公告,案子已经结束了。5月8号判决,重罪成立(felony),缓刑一年,不用坐牢,补税35809美元,重新申报2012到2018年的收入所得税。

偷税漏税是李教授自己认罪的(guilty plea)。

不过李教授已经63岁,能躲过牢狱之灾应该是头等大事,至于补点税,交点罚款,都不算什么。

所以司法部也算放了他一马,因为铁证如山,真要折腾几年,最终吃亏的还是李教授自己,这应该也是他认罪的根本原因。

DOJ press release regarding Prof. Xiao-Jiang Li

虽然是缓刑,但是因为罪名成立,李教授今后就是convicted felon(被判罪的重犯),这大概就是最严重的惩罚。当然李教授已经功成名就,不再需要找工作,贷款,买房等等,所以实际影响不大。

司法部的文件说,李教授在埃默里大学(Emory University)做全职教授期间,参加了“迁人/计划“,从2012到2018年,先后在中科院广州生物院以及暨南大学任职,做同样的科研项目,期间收入50万美元,没有报税。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在审查他的基金申请时,怀疑他没有申报在国外的科研活动,这本身也是违法的。随后埃默里大学展开调查,然后又惊动FBI,再加上IRS,最后以一个偷税漏税的罪名结案。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教授在国外从事科研活动这件事不违法,但是必须如实申报。无数科学家跟外国同行合作,甚至NIH的基金有相当一部分也是给这种跨国项目的,都很正常,但是隐瞒事实就违法了。

另外一个就是收入,美国公民在外国的收入一样要征税。

仅仅这两点,就是很多人的硬伤。

美国的教授,虽然收入不低,可是也富不到哪里去。名校牛人另说,其他绝大部分也就是中产偏上吧。如果有个挣外快的机会,自然也会争取。

所以这个迁人,就很吸引华人学者。

脚踩两只船,多挣一笔钱。

有没有真的想爆笑祖国的?不能说没有,不过更多的应该就是嘴上一说。否则你改下要求,必须放弃美国籍,举家回国,全职工作,看看还有多少人申请?

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要真的想裸奔回国,祖国还不一定愿意要。没了美国的基金,没了美国的科研环境,没了美国高校来自全世界的人才,你回国就是去抢饭碗,凭什么给你那么多补助?

是个人都能想清楚。

米国也不傻,老早就知道。以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不想玩了,一查一个准儿。

钟国更不傻,一看这形势,悄悄的就把”迁人“掐死了。

为什么不敢顶着干呢?

一个国家吸引人才,完全可以光明磊落的啊!

你条件开得高,自然就有人去。美国堵上了,全世界其他国家还有很多华裔学者,可以继续招人嘛。

所以很明显,两个关键词非常重要,”米国“和”兼职“。至于为什么,你自己去猜。

以前吵吵闹闹,无伤大雅。现在闹崩了,要离婚了,小问题就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脚踩两只船的人,以前风光无限,现在战战兢兢。

没办法的事,愿赌服输。

入了美国籍,就踏踏实实作个美国人。美国好了,你的子孙后代也好。金毛狮王祖上还是德国人呢,现在作了总统,多照顾照顾德国?

真的心系祖国,就义无反顾地回去,一心一意添砖加瓦,也是一条光明大道。

两头通吃,到头来往往是两边不讨好。

并不是说你就必须割断联系,甚至跟祖国为敌。利用自己的背景,发挥自己的优势,无可厚非,别干违法的事就行。

从常理上来讲,美国当然不愿意你拿着纳税人的钱,去发展别国的科技。

你在美国大学拿着工资,攥着几百万美元的科研经费,然后在祖国建立一个同样的实验室,做着同样的科研项目,做出成果到底是谁的?你说得清吗?

有人常说,科学没有国界,但是科学家有祖国。

我一直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在美国做出科研成果,发表了重要的paper,祖国一样能看到啊?你暑假回国讲学,免费传授知识,肯定大受欢迎。非要在祖国占个坑儿,拿着钱,才算没有国界?

科学家有祖国就更不好理解了。爱因斯坦发明了原子弹,应该先给希特勒演示一下,因为那是他的祖国?

NIH的钱是美国纳税人的钱,花在美国天经地义。如果花在国外,要经过特批,这是常识。

而且NIH也绝不是小家子气。为了攻克艾滋病,仅仅在非洲,NIH每年就投入60亿美元。NIH一年的经费,320亿!其中绝大部分都花在科研上面,包括很多跨国研究。前几天美国暂停了WHO的经费,一年5亿美元,然后被某些人拿来大做文章。但是他们绝不会告诉你,美国在世界各地花的钱,远远超过给WHO的经费。

做生物这一块的,没有NIH的钱就活不下去。

既然如此,就老老实实按规矩来。

一旦撞到枪口上,悔之晚矣。


更多案例,参见迁人计划教授被捕名单(有密码保护,仅供微信朋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