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求多福吧】艾滋病人故意献血,只判打人一巴掌样的轻罪了

大家都知道艾滋病毒可以通过血液传染。按照现在的法律,如果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还去传染给别人(比如献血),属于重罪 ,可以被判刑多年,剥夺投票权,不许竞选公职等等。

但是加州参议院周三表决通过,如果艾滋病人,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者,去献血不再成为重罪 (felony ),而只是轻罪(misdemeanor),判刑不到一年,甚至有可能免去刑期,交点罚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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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ony 即重罪 ,包括杀人,强奸,抢劫,纵火,暴力攻击他人,等等。

Misdemeanor 要轻得多,包括拥有少量毒品,破坏公物,商店偷窃,等等。

 

以下是加州参议院对此案的投票记录。尽管这项提案引发了共和党人激烈反弹:所有反对票都来自共和党人。

可惜加州共和党目前在参议院力量薄弱,少于三分之一,对民主党任何提案无回天之术。(但是天赐良机,如果Ling Ling Chang在这次Recall Newman的重新选举中能获胜,就可以打破民主党的绝对多数,有些提案就无法推行,比如说,假如州长否决这一法案,失去Supermajority的民主党就无法推翻。详见:【八百破十万】张玲龄与支持者微信面对面,访谈实录)

这项法案下一步会去加州众议院讨论。

提案人全部是民主党:Scott Wiener,Susan Eggman, Todd Gloria,and David Chiu 。

Scott Wiener说因为一种疾病而被重罚,对艾滋病人不公平,他说“其他疾病都没有这种重罚,只有艾滋病有这种重罚。这是对艾滋病人的歧视”。他解释到:”我们的目的是减少艾滋病,但重罚会让艾滋病人不去检查,不去治疗”。

共和党议员普遍反对。圣地亚哥共和党参议员Joel Anderson反驳说:”如果你明知是有生命危险的病毒,还故意去传播,就应该进监狱”。

药剂师出身的共和党参议院Jeff Stone (来自Murrieta)坚决反对这项提案:”这不是同性恋问题,这是公众安全的问题。我们不应该允许拿别人的生命去赌博”。

前联邦和州执法公诉员Bill Portanova,咨询了法律条款后说 “misdemeanor是一项轻罪,就像打了别人一巴掌,给别人暂时留下一个红色手印。而艾滋病的治疗是一辈子的事,这样的伤害符合联邦重罪 felony”。

这项提案也适用于通过性行为传染。也就是说,不告诉对方有艾滋病,也不采取保护措施,导致对方得艾滋病,不再是联邦重罪,而只是轻罪。

根据加州2014年统计,加州有大约12万人患有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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